尊敬的客户:
根据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关于使用身份识别号码的通知》(2010年11月29日第101号令),请个人客户务必于2013年1月1日前到有权机关获取个人身份识别号码(Индивидуальных Идентификационных Номеров,ИИН)而企业客户请告知您的商业识别号码(Бизнес-Идентификационных Номеров,БИН),并在上述日期前向我行提供您ИИН或БИН证明文件。
按照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的要求,不论哈萨克斯坦居民,还是非居民,都必须获取个人身份识别号码,因此,恳请各位非居民客户尽快到居留地税务机关获取个人身份识别码,否则我行将无法为您提供各类银行服务(如汇款、现金收付、开户等)。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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