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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14日增发四期金融债
 

  国家开发银行9日公告称,定于3月14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四期金融债,期限包括1年、3年、5年和10年,总量不超过280亿元,最终以实际中标量(债券面值)为准。

  国开行此次招标增发的四期债均为固息债,包括2017年第4期以及2016年第15期、第18期、第13期的增发债,期限分别为1年、3年、5年、10年,发行规模分别不超过60亿元、70亿元、60亿元、9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3.2%、2.65%、3.43%、3.05%。

  具体安排上,上述四期债招标日均为3月14日,缴款日均为3月16日,上市日均为3月20日,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1年、3年、5年期招标时间均为3月14日9:30-10:30,10年期招标时间为9:30-11:10。债券承揽费按照认购债券面值计算,1年期无,3年、5年、10年期分别为0.05%、0.10%、0.15%;各品种均无兑付手续费。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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