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11日发布公告称,定于4月14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该行2016年第五期20年期和第十期10年期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30亿元和120亿元,总量不超过150亿元。
国开行此次将增发的10年和20年期金融债均为固息品种,按年付息,票面利率分别为3.18%、3.80%、本计息期起始日分别为2016年4月5日、2016年1月25日,本次增发行缴款日均为4月18日,上市日均为4月20日,上市后分别同原债券合并交易。
本次增发的两期债券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投标人可在一定数量标位内进行不连续投标,各品种标位区间设置由发行人在发行前向市场公布;不设立基本承销额。债券承揽费按认购债券面值计算,10年期为0.15%,20年期为0.20%;无兑付手续费。
受经济企稳与通胀抬头预期影响,近期长债表现疲软,一级市场亦受到波及,但10年国开债流动性好,20年品种供给较少,机构预计此次增发的两期债券定位将接近二级市场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