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交易提示

关于调整代理个人及对公黄金、白银、铂金品种交易手续费率的提示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12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下调交易手续费率及设置金融类会员个人代理手续费率上限的通知》,从2013年1月4日起,我行代理个人及对公黄金、白银、铂金品种交易手续费率执行以下费率标准:
  一、代理个人黄金买卖业务
  Au99.95、Au99.99、Au100g合约手续费率从0.190%调降至0.08%,其中金交所端手续费率从0.04%调整至0.035%,银行端手续费率从0.15%调整至0.045%。
  二、代理个人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业务
  Au(T+D)合约手续费率从0.145%调降至0.08%,其中金交所端手续费率从0.025%调整至0.02%,银行端手续费率从0.12%调整至0.06%;
  Ag(T+D)合约手续费率从0.175%调降至0.08%,其中金交所端手续费率从0.025%调整至0.02%,银行端手续费率从0.15%调整至0.06%。
  三、代理对公实物贵金属交易业务
  Au99.95、Au99.99、Au100g、Au50g合约手续费率从0.130%调降至0.125%,其中金交所端手续费率从0.04%调整至0.035%,银行端手续费率维持0.09%不变;
  Pt99.95合约手续费率从0.145%调降至0.140%,其中金交所端手续费率从0.045%调整至0.04%,银行端手续费率维持0.10%不变;
  四、代理对公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业务
  Au(T+D)合约手续费率从0.085%调降至0.08%,其中金交所端手续费率从0.025%调整至0.02%,银行端手续费率维持0.06%不变;
  Ag(T+D)合约手续费率从0.115%调降至0.11%,其中金交所端手续费率从0.025%调整至0.02%,银行端手续费率维持0.09%不变。


(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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