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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昌燃气7亿债券兑付存不确定性
 

  作为其主承销商的广州证券日前公告称,2013年信阳市弘昌管道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弘昌燃气2013年债券”)回售部分本金及应付利息是否能按时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此作重大风险提示。

  弘昌燃气于2013年6月20日发行了7亿元7年期债券,债券投资者可于2017年6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分别于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分别为“13弘昌燃气债”和“13弘燃气”。债券担保人为河南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在7月4日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中表示,根据弘昌燃气6月30日披露的《2013年信阳市弘昌管道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弘昌燃气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偿还部分债务本息及担保违约等重大风险。

  7月5日,弘昌燃气公告称,鉴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市场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高度关注,众多投资者来电咨询公司经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现申请7月5日开始停牌。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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