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闻发言人14日表示,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等外汇交易。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特别致辞时表示,前不久,我们放开了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下一步还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年底之前,还将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以利于人民币离岸市场更好地发展。
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人民银行、外汇局一直积极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稳妥有序引入境外主体。下一步,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等外汇交易。
央行表示,前期出台的外汇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对银行柜台业务,不对银行间市场交易。境外央行类机构进行远期、掉期和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属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不属于银行柜台业务,境外央行类机构及其交易对手都不需要为此类交易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8月31日,央行对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文),为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从2015年10月15日起,对开展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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