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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信用卡退款機制

甚麼是退款機制?

當信用卡持卡人以信用卡繳付款項後,若日後對有關交易有所爭議時,如重複或三次扣賬、 貨品/服務在付款後商戶未能提供等,可就其交易,作出退款申請,以工銀亞洲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下的交易除外。

然而,有關申請信用卡退款保障須根據信用卡組織如Visa國際 ˴ 萬事達國際及銀聯(以下統稱為「信用卡組織」)所訂定的規則進行,本行作為發卡銀行須遵守信用卡組織既定的時限內透過信用卡組織系統平台向收單銀行提出退款要求。

* 基於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是本行與持卡人的貸款協議,本行一次性將全數金額繳付商戶,持卡人須以分期形式承擔還款予本行。

一般退款機制流程

註: 以上為退款一般程序。商戶及收單機構可能會對爭議交易的退款有效性提出異議並拒絶退款,如客戶不同意有關結果,發卡銀行可以根據信用卡組織之規則要求信用卡組織就有關爭議交易作出最終仲裁。在發出退款要求最終仲裁結果前將有45天(只限Visa國際及 萬事達國際)時間處理有關爭議交易的仲裁過程。有關銀聯之仲裁,必須在退款要求申請程序完成後60天內申請(以銀聯退回申請表上顯示的郵戳起計算)。

重要事項

請知悉,於有關爭議交易在調查及暫緩繳付期間,每宗爭議交易將收取退款手續費(詳情請参閱工銀亞洲信用卡收費表)。 惟該爭議交易被證實須由持卡人負責後,有關交易金額 ˴ 財務費用以及有關其他費用 (如有),連同處理退款手續費會從持卡人之賬戶中扣除,在有關費用扣除後,本行將盡快通知持卡人扣除費用的性質及金額。

如何申請退款要求

  1. 在月結單發出60天內,填妥 “信用卡持卡人爭議及申明請求書” (以下簡稱”請求書”) 提出退款要求申請,請注意,本行將不受理超過由月結單日計起60天後的申請。
  2. 將請求書連同支持文件 (例如: 銷售單據 ˴ 發票 ˴ 取消證明 ˴ 退款單據 ˴ 付款證明等等(如適用)),一併遞交,此等支持文件為有效的證明相關爭議交易的款項及提出退款之原因。足夠的支持文件可避免向信用卡組織上報有關退款要求而作進一步跟進的不必要延誤。
  3. 請注意,持卡人在同一筆問題交易爭議,只可提出一個爭議理由進行退款要求申請,如該項申請為信用卡組織拒絕受理,則持卡人不可以另一理由為該筆問題交易提出退款要求申請。
  4. 持卡人將填妥的請求書連同所有支持文件經以下任何一種途徑向本行提交請求書:
    郵寄 – 工銀亞洲信用卡中心
    香港中央郵箱27號
    電郵 - dispute@icbcasia.com
    傳真 - (852) 2233 9988

信用卡組織退款申請期限

當收到持卡人退款申請後,本行須按相關規定期限內向信用卡組織上報,詳情如下:

未能提供貨品/服務
由商戶引致 由於商戶清盤/倒閉引致
Visa / 萬事達國際 貨品/服務之預期交付日起計120天內及由交易日起計540天內 商戶倒閉起計120天內及由交易日起計540天內
銀聯 交易日起計180天內 本地交易: 交易日起計360/180天內分別因應清盤/倒閉
海外交易: 交易日起計180天內

個案例子

  1. 持卡人於2016年1月1日以信用卡向商戶繳付一筆過2年期之會員費共HKD5,000,而商戶最終在2017年1月1日倒閉
    - 符合尚未使用的會員費的退款要求申請。 (由於交易在預期交付日起計120天內及由交易日起計540天內)
  2. 持卡人於2016年1月1日以信用卡向商戶繳付一筆過2年期之會員費共HKD5,000,而商戶最終在2017年5月1日倒閉
    - 不符合退款要求申請。 (雖然該交易在預期交付日起計120天內,但已超過由交易日起計540天內)

銀行責任

請注意,本行作為發卡銀行並非負責相關交易爭議的責任方及對相關的退款要求結果決定並無影響力。本行在收到填妥請求書後,本行將會檢查請求書及相關支持文件,並檢視提出的爭議是否符合有關信用卡組織退款要求申請的時限。當退款要求於符合有關信用卡組織的時限,及請求書與支持文件並未有任何差異,本行將經信用卡組織平臺提交退款要求申請。一經提交退款要求,除信用卡組織要求本行/持卡人提供進一步數據,本行將沒有其他可跟進事項。當本行收到信用卡組織結果後,將儘快以書面通知持卡人有關結果。

查詢

若持卡人對上述或在調查期間有任何疑問及欲查詢問題交易的處理現況,可隨時致電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 (852) 218 95588 查詢◦